法律咨询

尊敬法律顾问 你好! 的我是2000年11月底通过熟人介绍进人邮政局工作的,岗位是城市投递员。当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不懂。然后在02年年底在单位的要求下签订了第一份为期一年的(2003年元月一日——2003年12月31止)劳务合同。此后每年签订一次,直至2007年底。然而在签08年的合同时,发现面前摆的是一个没见过也不知情的汇通公司劳务派遣合同书,当时领导告诉我们局里从明年开始,为我们这些劳务工集体缴纳社会统筹,我们当时一听很高兴所以就签了字,合同一签3年。而到现在,我们才发现是被骗,单位把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了汇通中介派遣公司,从签字之日起,前边的工龄归零,一笔被勾销了。 我现在想弄明白的是,像我们这种情况前边7年的工龄是否真的被勾销归零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前边工作期间,也就是07年以前7年的社会统筹? 谢谢律师专家!

其它综合
2009-08-25 1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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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