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有两套房,房1和房2,都是父亲单位的房,房1有房产证,房产证写的是父亲的名字。房2没有房产证。父亲死后,母亲把房1卖掉,买了现在的房3,因为哥哥是长子,弟弟还在上学,所以就写了哥哥的名字,这时哥弟都还未婚。单位房改,房2由公家转给个人,由于哥哥顶替了父亲的工作,所以房产证也写了哥哥的名字,但此证办下来的时间比哥哥领结婚证的时间晚4、5天。
现在哥弟都结婚了,进行了分家,房3归哥,房2归弟,哥再一次性补偿弟弟3万元。但是虽然签了分单,哥哥一直拖着不给弟弟办房产证过户,弟弟找到他几次后,他说分单不具法律效力,房产证写的他的名字,房子都是他的。相要就让我们去告他。如果他妈敢管,就连他妈一块撵出去!我想问一下律师,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利益吗?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我们起诉他,都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一、可以将分单作为起诉依据,要求哥哥履行约定。同时还要提供房2、房3房产证,户口本,单位证明。
二、对于哥哥所讲的如果他妈敢管,就连他妈一块撵出去,子女有赡养义务,如若真这么做,同样可到法院起诉他。
有不清楚之处,可随时电话咨询。
-
当然可以用法律来维护你们的利益。你爸单位的证明、你妈买房3的单据、户口本等证据
-
你好,分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据此要求哥哥履行义务。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主张房2与房3并非哥哥一人的个人财产,母亲与弟弟都有相应的权益。具体事宜可电话免费咨询。
-
分单有效,可提供证据如下:分单,居委会开具家庭成员的证明,母亲买房的证据,单位证明原房产是你父亲的证明。房产证可以不提供,因为你们也承认房产证是你哥的名字,对此没有异议。
-
你的问题较为复杂,如果有时间最好来所面谈为宜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