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情况如下:
92年因父亲出轨,父母离婚。母亲工资200-250元/月,父亲工资1000-1500元/月,由于父亲坚持拒绝要孩子,法院最终将孩子判给母亲,并不知为何,当时法院将所有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70㎡)、家用电器、金钱等全部判给男方,同时法院规定男方支付抚养费仅为40元/月。母亲带着孩子只租了一间仅10㎡左右的小房遮风避雨。
93年父亲停止支付抚养费,母亲没有读什么书,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为了筹集孩子生活及上学费用,母亲没日没夜工作。曾多次找父亲索要抚养费均遭拒绝。
95年母亲另嫁,愤怒中将孩子改姓。
04年小孩18岁,11年中父亲从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
至今离异17年双方没有任何联系。
近期母亲得到原来丈夫的消息,原丈夫生活很惬意,并在为当时第三者养着非亲生的儿子。母亲愤怒了,希望得到公平,这么多年以来的所有法律上应该有的抚养费,及当时法院不公平判决给母女带来的所有伤害。
如此向法院提出申诉有用吗?能得到什么赔偿?若以后父亲无任何遗产留给小孩,孩子能否索要继承权?
望您帮忙解答此疑问,诚挚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