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五个孩子,1997年按户口人员拆迁后,二姐三居,二哥一居,我和父母分三居,大哥,大姐因户口没在此地没有分得住房.说好,这三居待父母去世,就属于我,我和先生住在较远的单位,没有住房.二年后让买产权,经父母同意,买得后的产权归我名下了.(买产权七万元)大哥怕我不让父母住到去世,就出了五万元,并写了一份证明,父母去世前不得私自处理此房产.经过这几年,现只有父亲一人在家需要照顾,我二哥今年已经45岁了,当初分得房子后不久就把房子卖了,后一直住我那里,并且一直没有工作,吃住在家,所以现在只有我二哥照顾我父亲.现在,我大哥说,这房子有争议,我想请问:1.此房产现在是我名下,如果父亲想变更此房产是否还能变更.2.大哥出钱是否有权变更.3其他兄弟姐妹是否有此房的继承权4我怎样做能维护我的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