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是枣庄某汽车经销商的2级,今年年初,定的销售合同,我们公司给枣庄某汽车经销商打款20多万,其公司从枣庄把汽车开到莱芜(我公司是莱芜的)做为展车,到今年 8月份,汽车一直没有卖掉,我公司跟枣庄某汽车经销商协议退掉,该枣庄某汽车经销商同意将车退回,并给我公司最初打款的20多万。
展车开到枣庄,在枣庄其销售人员验车完毕后,该公司并不给我公司打款,而是给我公司打了一张欠条。
今年10月份,该公司拖欠银行贷款,该车被银行拿走,其店倒闭!
请问这车还能要回来吗? 这车我们给枣庄打的是全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