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下`~今天肇事车主拿份协议来找伤者家属签字~说签了字他才垫付医院费用,协商具体内容是从交警对把车提出来`~但是协议只有1份`~签字后车主就拿走了`~该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我该怎么做呢?是要车主补我一份协议吗?还有就是如果他车提出来来后不交医院费用我该怎么办?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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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赶紧找对方要回一份协议,保留好,给病人先好好医治。请详细告知您协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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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在前面已回答过,过早的签订协议不好,因为伤势情况不明确,当然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仍不影响事后你起诉,到时候会把他垫付的部分扣除。关于扣车之事请搞清楚,交警扣车不是为了让对方支付或赔偿,而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如做鉴定等,交警扣车的最长时间也是二十天左右,你要诉讼保全扣对方的车,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查扣,这样才有保障,但要提供担保,否则不受理,诉前保全时还应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对你来说现在最好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认定书,保险号,对方的情况,住址,有无赔偿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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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