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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韩国公司,2008年8月成立。公司决策者于公司突然以口头形式提出解散部门部门人员为4人。在赔偿金方面我们存在争议。首先公司加班频繁从来没有过报酬(肯定有段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长),其次公司承诺最低保险,但是从2月份入职后,只有7月上了。我现在月工资4500,公司说赔偿1月工资,然后等公司会找投资人,稳定后,可以考虑2次补偿。同意后马上走。我与同事决定要3个月工资。公司威胁说现在是负债。可以申请破产,我们一分也拿不到。也可以让我们干到破产。请问我要怎么做?是否妥协。需要注意什么?如果请律师的话费用多少?

其它综合
2009-08-21 17: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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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