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新邻居对二手房屋进行了全面装修,包括将室内的卫生间和厨房墙壁拆除换位,阳台墙壁拆除,在客厅内另外加盖一个卫生间等。另外对入户门进行了拆除,将小区原有统一的向内开入户门改为了向外开的防盗门。由于我家和邻居家入户门位置是紧紧相邻的两个直角边,所以邻居向外开门会撞到站在我家门口开门或者正在进出的人。对我家门前不特定的人造成了安全威胁。我们要求物业协调解决这一安全隐患。但是物业表示只能扣对方的装修押金,没有其他办法解决。所以我们打算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起诉。不知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可以支持我家要求邻居对门的威胁进行整改。另外如果法院受理的话,如果判邻居败诉,邻居仍坚持不改,法院有什么办法能够强制执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