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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 本人与公司签定了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现未满6个月我提出辞职,并提交了书面辞呈.公司在量身定做工作服的时候,未出视过也未告知任何有关于服装的管理制度,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本人同意了定制服装,现在公司以定制服装已经做好为由,拒不发给本人工资,只愿以服装冲抵,请问一下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因公司是异地经营,我是应向驻地办事处索要工资,还是应该向总公司索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应否应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不知道我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对于我有利.请帮帮我吧.

劳动纠纷
2004-11-17 17:0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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