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本人与公司签定了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现未满6个月我提出辞职,并提交了书面辞呈.公司在量身定做工作服的时候,未出视过也未告知任何有关于服装的管理制度,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本人同意了定制服装,现在公司以定制服装已经做好为由,拒不发给本人工资,只愿以服装冲抵,请问一下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因公司是异地经营,我是应向驻地办事处索要工资,还是应该向总公司索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我应否应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不知道我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对于我有利.请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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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陈律师的答复,但我不清楚自己的胜算有多少,心里很担心.因为我的家庭困难,所以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工作的所在地是在重庆.不知道会不会有效,希望能得到更多的有关的意见,不知道陈律师是否能就我的问题能分析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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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所在地是重庆,而我的工资是由杭州总公司打卡过来的,那我如果要申请仲裁是不是要到杭州去?请陈律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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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由工资关系所在地劳动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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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