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做吉林玉米现货交易(类似于期货)的公司,以招工为名,要我投资,当时该公司向我们宣传很多次是自己资金随时进出自由(根本没有提到没满协议期一年要扣20%违约金),而在此宣传误导下,我与该公司签了一个投资协议,而在我短暂的十天左右亏损后,我要退出自己剩下的资金,被以违约扣20%。我该以合欺诈还是民事欺诈起诉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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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主要看你们的投资协议是如何签署的?
个人建议要求吉林玉为现货交易公司退还已扣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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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民事欺诈都不是问题,只要是欺诈就可以了。要求公司退还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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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资金退出自由,你要求退出资金对方没有理由不退,更没理由扣你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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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