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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动迁,60平米左右,产权人为我母亲和两个舅舅,但母亲的户口不在。目前公布的安置名单上没有我母亲的名字,只有大舅舅一人和小舅舅一家三口,共计4人。我母亲初次与动迁组协商,动迁组说是补偿我母亲2万元。我们认为产权应该重于户口,对这样的补偿方式很不满意。想请教老师,像我母亲这种情况,能否享受安置房,如果用货币补偿,金额又是多少?

继承
2009-08-21 12: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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