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是选择按照套内面积填写
但是 合同第十三条之面积差异处理 又选择 每平方米合同建筑面积单价保持不变(单价币 ),本合同中如果建筑面积有增减的,房价款按建筑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在建筑面积不变,套内面积有误差的情况下本合同总价不变,双方互不找补。就是说按建筑面积算。
我看到 《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文释义》
对于 面积差异处理 的解释为:“需要注意的是,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还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应以本合同第五条双方的约定为准。”
那那么我的房子,建筑面积不变,套内面积有差异,到底应根据合同第十三条互不找补处理,还是根据《释义》的以合同第五条为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