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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在08年1月11日乘坐公司班车的下班路上,单位班车与出租车相闯,当时颈椎受伤,送医院治疗。交警认定公司班车负次要责任,出租车负主要责任。我从08年1月11日开始住院,一直到08年5月中旬出院;单位给我垫付医药费7万元,并每个月支付我工资。08年6月鉴定为十级伤残;09年5月公司以出租车拒付赔偿款为由,状告到市南法院;经法院审理,让我作为第三人;但是,公司诉状中未提到我的十级伤残赔偿之事,又因为十级伤残1年期限已过。

交通事故
2009-08-20 0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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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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