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到了法庭,还没有开庭, 如果我母亲要求居住房屋,是否要支付我父亲一半房子的市场折价,我母亲没用能力支付这部分钱, 但又没地方居住怎么办?法院应该会怎么判?
-
一般情况下应当支付另一半房屋价款。若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不支付。如你母亲没有工作或生活来源,你父亲条件好的情况下,在离婚时,你母亲可以提出抚养费请求权,减少经济压力
-
一般情况下是需支付折价补偿对方,当然如果你父母还有另一套房子就可以各分一套。实践中有要求居住权,可以居住,但没有所有权
-
如果你母亲没有地方住可以要求居住权。但是房子可以采取父母双方竞价的方式,有一方取得所有权,给对方补偿款。
-
你母亲可以要求你赡养。
-
要房屋的人应当给另一方经济补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