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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与妹夫于两年前下岗,至今二人都没有正式工作,妹夫好逸恶劳,有些不务正业,上个月被我父亲(老丈人)当场抓住与一社会女同宿(因属婚外情),妹妹知道后坚持离婚。男方同意离婚,二人有一子八岁,男方愿意抚养。有一房,男方想要,可是无钱(借不到),但是故意拖延。女方也想要房,也有钱(能借到)。买房时候女方家资助较多(没证据)且结婚时带入财产现金14000元(没有证据)生活过程中已花掉。还有债务5000元,是女方父母的(没证据)。 想请问:1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房产判给男方吗(男方抚养孩子)? 2男方由于没有工作(女方也没有工作)要到房后,法院会酌情减少男方应给付女方的应得部分吗?(一人一半) 3上述没有证据的款项靠法律能判给女方吗? 4此案对女方来说最坏的会如何判决? 真诚请教!非常感谢

婚姻家庭
2008-03-25 11:4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现在夫妻两个争房产,多数由法院组织双方竞拍,看谁出的价高了,房子归谁,给另一方补偿,不过本案中,妻子可以主张丈夫有过错,要求赔偿,加上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占优的
  • 你所问的都是如何“判”,这里是为遇到困难的人士向律师提问的平台,律师的回答也都是告诉你可如何去做,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判决是法官的工作权限,他们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判决。
  • 你好:可能的判决结果是,如果女方坚持要孩子、要房子,就给付男方对价的房款。然后孩子、房子归女方。男方要付给小孩生活费,可以考虑用部分房价款折抵。这样的判决能够接受吗?
  • 以上各楼的意见都对,但你们忽视了一点,你们都是以法官会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做答。其实还有一种可能:判不离。
  • 该房产如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平均分割;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应为个人财产,在离婚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后财产的话则面临着分割问题,一种可以是一方要房,补偿另一方一定的钱款,还有一种可以是将房屋拍卖后,以货币方式分割。
    从小孩的抚养问题上,出于有利于成长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判给男方显然是不太合适的,在这个问题上也请这位朋友慎重考虑
  • 1、该房产如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平均分割;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应为个人财产,在离婚不进行分割。  2、子女归谁抚养不影响财产分割,不能因为抚养小孩,就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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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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