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二次起诉跟丈夫离婚,已经开庭审理,现在等判决结果那,他也同意离婚了,孩子还有4个月10周岁,法庭询问了孩子,孩子说随我(女方,原告)生活,关键是有房子问题,我们是1993年结婚,结婚时候是一间公产房子,21平米,是男方父亲的名字,1996年该公产房子拆迁,分配了一套独单,同时该独单房子的承租人更改为我丈夫的名字,我们夫妻又缴纳了该房款。请问律师您说现在这个独单房子是我们夫妻有共同承租权吗?跟男方父亲还有关系吗?该房子的价格我们已经达成一致,现在男方父亲闹到法庭,还跟法庭说他父亲气病住院了,这种情况下房子该怎么判?急!感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