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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上住户自2008年5月卫生间开始跑水,导致我家卫生间像下雨一样滴水,并且多处墙面阴水,经过物业与楼上业主联系,他说本人在外地,这么一拖就等到了2008年10月分才给回来修。 到2009年7月13日,他家又跑水,我家受损程度跟上次一样,又与他联系,他回来后把自己家暂时修理修理,说等十一放假,把他家跟我家彻底装修以下,我们也同意了。 又到2009年的8月18日夜里三点,我家整个客厅卧室像下雨一样,顶棚墙面全部阴透,木地板给泡了,我家上去敲门没人开,后跟物业联系,物业来人继续敲,才有人开门,只见他家厨房自来水开着,水很多,他家所有的房间都是水,并且已经流到室外,把电梯给泡了。我觉得这次他像故意的,什么都不干,为什么把水龙头开着,放着这么大水,屋里有人为什么不知道。这次跟他联系,他又想简单的把墙面给抹一下,我家要求把墙全部重刷,木地板换了,还有就是电线管水管都在顶板内,长期浸泡,怕受损漏电。要不就给钱,我们自己弄,他不同意。 以上就是这三次跑水情况,三次都有照片,并且物业可以作证。

民事相关
2009-08-19 15:50: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