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2007年11月份来到杭州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的。到现在也将近两年了。就在今天下午(09年8月18日)被经理叫去谈话,无缘无故就被开除了,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直接告诉我让我明天去接工资,不用上班了。我也没违反公司什么规定,更没犯什么错误。我想问下如果这样,我能得到什么赔偿。他们只补偿我一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以前签过合同但是只有一份在老板手上。)请律师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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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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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仲裁要求相应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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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