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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有的房子属私房,老房子产权是我奶奶所有,后来父母出资原地翻建二层砖瓦房,但产权证的名字还是我奶奶。奶奶有五个子女,现在为了避免奶奶过辈以后的房产纷争,想把现有的房子给我(奶奶还健在,说话头脑清晰,行动方便但不识字),奶奶也同意把房子给我。那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是立遗嘱公证,是否还需要父亲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

继承
2009-08-19 00:22: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不需要你父亲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如果是遗嘱上给你的话,这房子要等你奶奶过世后才能转入你名下。为免其他麻烦,你可以与你奶奶同去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然后过户到你名下。你结婚前的财产是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屋所有权属于奶奶,但是因为翻建有你父母的出资,所以前提是要返还你父母的出资。你奶奶最好公证立遗嘱,不需要其他人签字同意。
  • 不需要。
  • 建议由你奶奶到公证处直接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以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办理赠与公证无需其他人签字同意。
  • 你奶奶可以直接立下遗嘱,处分其房产;当然可以在生前把房子赠予你,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如果你今后结婚,房子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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