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家最近拆迁,家中户主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多年前已经出嫁,两个儿子和老父亲住在一起并且照顾老人,女儿也经常来看父亲。但在此次拆迁中,女儿因为狮子大张口没有被我们接受就私下把老人接走至今下落不明。拆迁款需要老人签字才可以领取所以现在我们还没有取到钱。
现在女儿已经把两个儿子告上法庭,可是她没有什么有利的证据能要到钱,现在纯粹是耽误我们买房,不让老人签字领取拆迁款。我们房子的作价是130多万,剩下的是补偿给居住人的钱,有大病,低保等等,我想问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两个儿子单独享受的赔偿是不是应该归到个人名下,拆迁办有很详细的一对一补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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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特定的赔偿应归居住人两个儿子个人所有,130万是你父亲和母亲共同的财产,两个儿子、女儿、父亲有权分得一部分的。积极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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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方到法院了,你必须应诉,不然不了解情况就不好了。详情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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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们告了不正好吗?积极应诉就是了,把问题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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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协议中有对应的补偿数额,你们可以积极应诉。130万元的房屋拆迁款项属于二个儿子与老父亲的家庭共同财产,拆迁时应该有财产的共同所有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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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你母亲已去世且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共有财产,两个女儿可以遗产继承为由要求分得原属你母亲份额的房产的拆迁款;2、需要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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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拆迁办的详细规定积极应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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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协议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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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