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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1994年结婚,1995年生一男孩,丈夫2002年有外遇并与其生一女孩,2004年丈夫与她订了协议并一次性付给女方抚养费4万元。为了让日后财产由我儿子一人继承,我与丈夫做了婚内财产约定把两处房产归我所有,一辆汽车及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丈夫所有,我又立了遗嘱我的财产由儿子继承,我儿子继承财产能实现吗?我的私房钱十几万我怎样才能由儿子继承呢?请律师指教

继承
2009-08-18 13:39: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这种约定以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如果非婚生子在你丈夫百年之后,人家可以要求继承你丈的个人财产,这种约定对于这个孩子是没有效力的。
    你可立遗嘱,属于你的财产,全都给你儿子,你丈夫也可以立遗嘱他的财产全部给你的儿子。但是即使立遗嘱,如果那个非婚生子还处于未成年时,也得给他留下一个的个人生活费用。
    提供咨人:郑艳丽律师13838273857
  • 约定的财产可以实现。私房钱是夫妻共有财产。
  • 可以立遗嘱,也可以待孩子成年后赠与给他.
  • 需要你丈夫放弃所有财产权利,则属于你所有,你儿子享有继承权
  • 你们可以协议约定财产属于你,你再让儿子继承就可以了。建议找律师代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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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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