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在闹市区开了一个店,接的时候空房子有1.5万元的转让费,房东知道。合同上写明白的租金,每月800元,随行就市。一年后,房东来说要涨价950元,她说:同排某某的房子涨价了,经了解情况,现接的租用者(刚接)没有转让费(房东不允许),月租1000元,同排的老户都有没有涨,与房东意见不一,争吵起来,并说如有情况一样的老户两家涨了,我就涨。今天上午,房东来了说:不租了,10月11日让我搬出,(这个时间是收下个季度房子租金时间)要收回房子,我不同意。请律师,我接的转让费谁给承担?我的损失谁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