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农民,1988年,由于我们县里的国营红山农场招工人管理剑麻山,我爸被招进去了,可是后来单位给工人办理转正的时候由于我爸年龄大了几岁,转不了正式工人了.但是他还是在那工作,到了1993年,他单位进行了对剑麻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即要把生产经营权转让给有能力经营管理的家庭,称作家庭农场.我爸便跟他单位签订了一份剑麻生产经营权转让的合同,但是还是属于他们单位的不转正的工人.现在我爸已经六十多岁了,他单位说可以给我爸办理退休,但是要交四万八千元办理费给单位才能办理.我想了解下我爸的这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吗?那四万八千元办理费是怎么个收取法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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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交纳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都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保险费的交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相关保险法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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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好证据,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你对此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若还有不明之处,你可以和我一对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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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你爸缴纳个人部分的保险费,单位交缴单位部分保险费,具体数额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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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