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个星期收到一个法院传票,说我06年在石家庄办理贷款19万元,至今没有还款,银行把我告上法庭,我看到了给我邮寄来的借款合同,签字手印都不是我的,我06年也没有去过石家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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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向法庭说明不是该借款与你无关,必要的时候可以做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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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出庭,提交答辩,具体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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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说明你没有在该银行借过款。必要时可以申请对借款合同上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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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你不要着急,带着相关的资料与律师面谈。积极应诉。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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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