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分房 ,由于我的工龄不够所以买不到。可是,我的同事分到了买房名额。我们协议房款我付。5年后改名头,我给他1万的现金好处费。
但是本人担心,房子名称是他的,万一5年后他变卦,我该怎么半?
怎么样才有一个合理的法律保障呢 ?!是不是公正就可以呢 ?
很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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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问题公证处不会予以公证。对于单位福利房过户的应经过单位同意,你们之间的协议可以适当的变通。律师事务所也可以进行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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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办理公证,可直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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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本身就不合法,只能让他和你签订协议,请律师作见证,以后作为万一他反悔时的证据,打起官司来对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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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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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前提是具有合法的行为。
为保护你的权益,请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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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