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8年7月在河北省霸州市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80平米,为第一次购房,在2008年9月份收房时一次性把契税(房价的1.5%)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了开发商,让开发商代缴契税,但开发商现在还没有给办理产权手续,请问我是否有权要回我已交给开发商的契税,并自己去办理产权手续?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享受国家11月1日以后新出台的1%的契税?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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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回我已交给开发商的契税,但与开发商共同办理产权手续;是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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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的很对的 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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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房子如果是按揭购买的,就要开发商去帮助办理房产证,契税由开发商代收的;如果一次性购买的,你可以自己去办理房产证;你要回契税是应该的,但估计开发商不会给你的,你要回契税的想法是认为可以重新按新的契税规定缴纳,但你购房行为发生在新契税规定之前,所以应该享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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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权要回已交给开发商的契税,并自己去办理产权手续。
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国家11月1日以后新出台的1%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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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新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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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