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友于2008年3月共同出资付首付,再按揭购买了一套新房,我们还没有领结婚证,当时签购房合同时,提供的是双方的未婚证明等证件,而且购房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银行的按揭合同也是两个人,我是同借款人,目前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现在由于双方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一起生活,目前涉及到房产分配问题,该怎么个分法,我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吗?倘若对方擅自办理的房产证,会对我的利益有影响吗?补充一点;我们是去年买的房,今年初他给我补了张借条,是当时买房我出的钱的借条,请问这个借条有效吗?
-
据你说的情况,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你所提到的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建议保管好,这是以后又纠纷时最有利证据
既然你们已经不打算在一起生活了,建议尽快协商签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也可去做个财产公证。
-
房产属于不可分割,可能一方出钱一方得房产,竞价取得产权,借条有效,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办理房产证等问题,武汉专业婚姻财产案件律师。
-
他出借条就表明他向侵害你的利益。这套房产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应该个人一半。
-
你好。你购买房产的钱款能够要回来,借条有效。你以后若遇问题可电话联系。
---供参考 满意请按采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