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二嫂想办出国劳务,交了8.9万元给樊甲,樊甲保证能办理好出国劳务,并开据了用于新加坡劳务费用收据给我们。几个月后樊甲说出不了国,但钱却不退还给我们。我和二嫂就找樊甲要钱,在向樊甲要钱的过程中,樊甲说暂时没有钱,就让他的下属樊乙给我们开了一张2008年9月15日前还钱的借条,当时我们也不知道樊乙没有任何财产,更不知道是诈骗的阴谋,就收下了借条。在到期要钱未果的情况下,我们将樊甲开的用于新加坡劳务费用收据和樊乙写的借条复印后到县公安局经济案件受理大队报案,状告樊甲以办理出国劳务为由伙同樊乙诈骗8.9万元。
公安局很快立案了,并拘押了两人,同时说钱一定能帮我们追要回来,他们不给钱就不放他们。一个月后办案人说樊樊甲收到8.9万元后,交给了樊乙7.5万元,樊甲只用了1.4万元,樊甲交了1.4万元已取保候审,办案人让我们直接找樊乙要钱,而樊乙无任何财产,我们怎么可能要到钱啊。我们不明白,是樊甲保证能办理出国劳务我们才把钱交给他的,是樊甲涉嫌诈骗,办案人为什么让我们直接找其同伙樊乙要钱,而不再继续向樊甲追讨啊!我们的血汗钱岂不就这样被樊甲明目张胆地诈骗去了,樊甲却受不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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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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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咨询、聘请你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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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要求当地公安公正处理这个案件,也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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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人没有财产,那就没办法了。你们只有想尽办法找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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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