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1993年12月应征入伍。于97年复员。入伍前政府曾答应给我们这批战士复员后安排工作。可回来后,大多的战友都被安排在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
我也被安排一个厂子工作。当时厂子的效益非常的不好。 我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厂子。当时未和工厂的主要领导说离岗。(属于自动离岗)。 因为只是工作了几个月的时间,工厂没有给交各种保险。 在我离开不久后,工厂(集体制)也就给职工们放长假了。(倒闭了)。工厂属于大公司的一个分厂,未经过啥破产程序。
入伍以前我是农村的,回来后成了城镇户口,现在农村的土地也没有了。 各种保险也没有,农民还有合作医疗。
像我一样情况的还有几个战友。
请问:1 我自动离岗后,工厂没有通知我回去上班。属于我的问题,还是工厂的问题。 2 我的养老及医疗保险是否还可以续接?
麻烦您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