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欲购买东区戴家岭劳教宿舍区一套二手房,房主的房产证还没下来,(本人已看了原件,是房主向开发商借来的,因为办土地证还需要房产证,所以只能看看,不能拿走,本人也随房主一起去了开发商那里,开发商的答复是一个月后,两证一起发下来),房主提的要求是交20万(房子总价是23万,130平米,2004建成)可以交房,待房产证下来以后就过户,请问一下,如果这样操作有什么风险,双方能否通过签协议受到约束,怎样才能最大保护自己的权益,还有房主产权是夫妻共有的,现在男方是处于病中,无行为能力,女方签子,儿子签子(已满18),男方父母签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份协议应该怎样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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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建议去房产局查查权属情况,包括是否设定了抵押;其次要及时做预告登记;第三在转让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保证陈述、价款计算、所有权转移、风险承担、税费承担、权属登记的配合义务和水电煤气等过户的配合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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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你与本律师联系,为你出具律师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将会最大程度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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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请当地的律师帮你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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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