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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普通的工人,我在天津开发区塘沽开发区某企业工作了七年零十个月,今年的四月份,因为和经理协调工作事谊,被该企业无理由辞退。 我担任车工一职,车间平时只有我一个人工作,我只有车工的技能证,却让我一起干车、钳、铣、铇四样工种。像我这种工种是不能够一个人单独作业的,如果有一天我发生了意外,如:手被机床扎了,都没有人帮我拉电闸,这是一项有危险的工作。 我到该企业上班,从来没有歇过一天班,除了春节,我没有任何节假日。四月份,该厂辞退了我,并和我签署了一份劳动局的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上面有主管和经理的签名,还有一份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上面明确写着是被辞退的( 这两份证明原件在我手里),可到了现在八月份,我的就失业保险金一直没有办下来,现在我的档案已被单位退出,在我自己的手里,我向单位要求我的工龄补偿,单位拒绝了,并对我说:“如果你要求工龄补偿,那是不可能的。”现在单位说如果我们要求工龄补偿,连失业保险金都不给我办了,说是算我旷工。我是2001年8月23日上的班,今年4月13日单位辞退了我没有任何书面声明,我和企业也在合同期间,今年我的合同到6月30止。

其它综合
2009-08-15 2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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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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