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购买北京一处房产,男方投资10万元女方投资40万元,作为房屋首付,房主名称写的女方,
婚后申请银行贷款双方一起还贷,最近女方将房产出售,同时打算将出售的房款所得以女方父亲的名义购买一处商业用房用作经商,但我们是夫妻,需要我出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出售前许诺给我门脸房的一间作为工作室,但是我签了房屋出售合同后,女方违背诺言要跟我离婚而且还不打算还我当初投资的10万元购房款和婚后还贷部分的资金,我现在有录音证据和QQ聊天记录的证据,还有离婚协议的证据证明男方在房屋购买时出过这部分资金,
请问现在我可以不可以去告女方做了离婚财产转移的欺诈?
房屋购买时6000元/每平米,出售时12000元/每平米,男方的投资部分是否可以翻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