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有一个财产纠纷案,案件的判决书于6月18日下来.在第十天被告上诉,(直接通过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没交钱(一审法官告诉我的),我催了法院三次法院于第四天发催邀通知书,(我又等了一个多星期后,法院告知我被告上交了\\\"缓交申请书\\\"让我继续等,我又等了一个多星期,然后我至中级人民法院查询本案进展情况.却被告知:中院根本没收到被告的上诉状.
于是我又打电话给一审法院.却被告知:由于疏忽,忘交了。(期间已经过了上诉期近两个月)将于本月20号上交,被告的上诉状依然有效!
请问:一审法院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一审法院的上诉状交到中院,那我可不可以也可以上诉?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