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协议离婚,离婚时有2处住房,分别给2个女儿,大女儿那套住房她妈住,二女儿那套我住,当时大女儿以大学快毕业没做具体安排抚养,我一直供给生活费,二女儿初中没毕业归我抚养一直到现在大学毕业,现在她妈伙同大女儿要买我这套住房,请问她们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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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买卖,岳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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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离婚时已经把产权变更给二女儿了,现在是否卖房必须由二女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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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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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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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没有特别限制,也就是说没有规定亲属间不得买卖。因此她们可以买你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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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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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既然你们离婚的时候已经将房产给了你女儿,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你女儿所有,其他人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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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