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刚协议离婚,离婚前丈夫在外面欠有外债。请问我还有没有替他还这些债务的责任?协议书上说明外债与我无关,房产归我和孩子所有。他在外面到底欠有多少我根本都不知道、、、房产现在的名字是我们共同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还是到公证处公证呢?请给与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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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至于房子协议归你和孩子所有,建议办理过户手续,请律师做公证,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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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有你们共同承担。你在赔偿后,可向男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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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还债,然后要你老公偿还,因为在协议签订的是没有债务!你也可以以此协议告知要债者你不用还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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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内外债,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可主张你们共同偿还,你偿还后可向你前夫追偿;
2、约定了房产归你和孩子所有,最好是去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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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是这样约定的,你可以不替他偿还。但你们之间的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房产应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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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找你追款的,如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你要还的。还完后可向你前夫追偿;房产要办理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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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你还要承担,承担后向前夫追偿。2、需要过户,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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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应尽快过户,遇到问题,可及时电话联系我,这类问题,我可帮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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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手续即可。他对外债务没有你的签名,且债务无法认定于夫妻共同生活所用,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须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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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