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是:我与男朋友恋爱3年多,恋爱时一切都挺好!现在筹备结婚问题。本协商由我家和他家各出一部分款项付首付,再买一套房子属于我们俩的,之后由我们俩共同还贷。但由于他家在市区有4套1室户小房子,每套价款在50万左右。所以男朋友家父母不同意我们出去再购房,要求我们住其中的一套1室户的房子。然后我们家再陪嫁20万元。由于我们家自己住的房子可能拆迁,现在他父母希望我结婚也不要将户口迁到他们家。
由于给我们结婚的那套房产证上是他父母和他的名字,现在这套的贷款还由我男朋友在还贷,所以我们家要求他父母把名字从房产证里面拿掉,只留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以希望在婚后我们重新买房时能够不再被牵制,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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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他家父母一步都不肯让,说结完婚以后换房子再说,现在谈这个不行!那要是事先协议签订以后我们夫妻俩要是换房子,父母不可以干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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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律上来讲是可行的,甚至可以要求加入你的名字,但建议好好协商解决,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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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处理的。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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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是不错的,但实际操作恐怕比较麻烦,还有贷款,要变更产权人需银行同意,这非常麻烦,或者要把贷款还清.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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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再把你的名字加进去,因为结婚后他的贷款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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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条件应用一室户置换二室户房屋,户口可以不牵,也可以把男方户口牵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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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