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钱给乙,到期后乙无力偿还。经协商,甲同意乙用其所拥有的房产来偿还欠甲的钱。但房产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是否可以由甲起诉乙,然后由法院通过判定或调节来把此房产的所有权转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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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扬州律师我认为,如甲也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办理过户。如不是可以另想办法,需要帮忙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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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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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也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办理过户。反之,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如此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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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过户,可以由乙把该房出售给本集体成员,然后用房款进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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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集体土地,不能过户;通过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决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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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