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做为遗产我分到了一处待动迁房,地址是在**桥镇,这套待动迁房是法院判决给我的,07年现在老房屋已拆迁,新房子我也拿到了。问题是现在我无法办理房产证,原因是动迁协议是不是我签的,也就是说老房子是兄弟二人的,法院判决一家一半老房子。动迁协议上是我老公的兄弟签的,是在我拿到法院判决书之前签的。(我老公03年已过世了)现在我想去办理房屋产权证,办理部门说我没有动迁协议,不给我一个人办理,要办必需和动迁协议签字方一起办法。但是我老公的兄弟他就是不办,动迁协议也不给我用。因为当初为了老房子我们是经过法院的。也许他们还在记恨我吧。请问一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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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交易中心办理产证,都是按照菜单式审查;如果菜单符合,交易中心不办,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现在缺动迁协议,可以想办法补足。
2、如果资料没法补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你老公的兄弟配合办理。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通过法院协助执行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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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确认你对新房子享有的一半产权,然后凭法院判决书办理。如需委托律师办理,可联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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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协商不了,就提起诉讼进行确权,确认你们对动迁房的产权份额,根据判决书办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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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法院判决是针对谁的!有没有包括兄弟。建议可以打撤销拆迁协议的官司,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详细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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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确认你对新房子享有的一半产权,然后凭法院判决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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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帮你调查,然后协商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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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