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是残疾人同时又是精神病人,所以长年住在敬老院里.当时跟镇里签定我父亲作为监护人的协议(我爷爷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以前每个月去交伙食费和医院看病配药的.因为叔叔有两间平房出租给别人的,所以平时的日常开销足够了,但现在想问一下如果叔叔病故后,他的两间房子的继承是由五个兄弟姐妹平分的还是我父亲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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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叔叔的父母,妻子,子女平等继承。没有以上这些人,则由兄弟姐妹平等继承,这种情况由于你父亲作为监护人,在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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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无其他继承人,由五个兄弟姐妹平均继承.你父亲尽扶养义务较多,可在份额上较其他人适当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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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