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解除合同.我进厂有十年,现在公司发的工资是670+1000元奖金.奖金不在工资条上显示.现在公司决定依法赔偿.我该得多少赔偿金,按670算吗?公司这样发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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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你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你愿意解除应为协商一致,公司按规定给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工作,六个月以下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其工资应包含金(以你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你工作10年,应给你发放10个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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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资包括670元+1000元,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167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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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是作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工资标准应当是总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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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