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8.11我在单位工作时间把脚扭伤,医院拍片认为踝关节骨折,需要休息1-3个月,不知道我这样算不算工伤?
另外我的劳动合同到9.8结束,如果公司不和我续签是否可以?是否有额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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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把脚扭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应经过法定的程序,由单位或个人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从而确定.另个,无论是你否构成工伤,依法应当享有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若劳动合同在医疗期间到期,则应顺延到医疗期结束.劳动合同正常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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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在医疗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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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工伤,没有问题的,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报工伤的话,你可以自己报,只有定工伤以后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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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病情严重,可以主张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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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合同应延续至医疗期满。另外你可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就业、医疗补贴。公司不和你续签的还要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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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2、劳动合同在法定医疗期内到期的,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法定医疗期满。
3、公司可以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或者半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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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吧,合同要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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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