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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的职工,我于去年5月30号骑车上班时,在单位门口摔倒,造成有脸颧骨骨折,右下腿深层肌肉划伤。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全部是自己负责,找单位领导,但领导说我这不算工伤,工资也没发全。今年我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说像我这样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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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6 09:48: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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