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3月份因与另一公司有一项目须要一联络员,即派我前往,因公司并五联络员的职位,故要求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从销售业务调为普通职员的协议,而事过5个月,由于我公司与合作公司交易出现问题,而在昨天告诉我要取消我现在的工作,并因我现是普通员工,而无法回原部门,而将我安排为理货员。请问我有权拒绝吗,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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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变更,因此你可以拒绝变更岗位,如果因此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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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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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变更工作岗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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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无效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按N(工作年限)+1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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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回到原销售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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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