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正在建房,我申请了购房指标,但丈夫不愿意购买,他说要买就我一个人筹钱。我的父母听说后愿意出钱帮我买下单位的房子。
因为种种不愉快,我想将单位的房子划归到我的私人财产。
我问过,单位的房子是福利性质的,户名只能写我或丈夫,不能写我的父母。而且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丈夫不出钱,房产也有他的份。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怎样才能使单位房子归我私人所有?
如果要做“财产公证”,怎么做才能尽量不伤害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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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丈夫签署一个协议,明确约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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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与你丈夫签订协议,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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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做个财产归属协议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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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通过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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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