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咨询的属于民事问题。我二姨由于家庭暴力导致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摧残,由于男方家里当时在当地的法院里有人,经法医鉴定说我二姨在精神上没有任何问题,构成了离婚条件,所以就离婚了。法院判决后要求男方每月予以相应的补偿,但是他们并没有履行他们的义务 二姨的病经过了长年累月积累,她一直都是由我二舅照顾的,因为我们家里的经济条件都不好,我二舅就我把二姨的房子出租,用出租的钱来为他支付看病和日常的花费。 今天2009年8月9日中午12点左右,我的二姨金州精神病院突然不行了,于当天晚上返还家中 我们现在特别苦恼的是:他的儿子在她生病期间,从未尽所有的义务,他的父亲把他给藏起来了,今天通过社区也给男方打了电话,但仍然联系不上 我想咨询的是:要是现在我们开始起诉我二姨的儿子的话,有没有可能会通过法律找到他本人,我二姨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一直都没有尽义务,是否可以剥夺他第一继承人的资格;在我们无法找到他本人之前,我们有没有权利动用我二姨的房产,来为其办理身后事...等等?

继承
2009-08-10 08: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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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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