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跑业务的,将自己出钱买的货放在别人店里卖,利润大家平分,今个月店主一声不响就把店转让给人,也不知会我,而且把卖出的货款也拿走了,我也不是想拿回卖出的货款,而是想拿回未卖的货,但现在的店主却不让我拿走,要我找公证局公证,我应该怎么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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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话转让合同中有约定,属于你的货也确实要原店主才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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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协商吧,如协商解决不了,你可以起诉对方返还钱款和未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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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你和原店主有书面合同,货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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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证明货是你的才行,但是如果现在的店主不同意你拿走,你也只能起诉之前的店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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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比较麻烦那,当时有没有收条?如果有,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没有,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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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那么可以起诉要求退钱,但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货物放在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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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