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毕业的,在北京金融街的一家公司工作。合同签了三年半,其中违约金5万,可以按照年限递减。但是我现在想辞职不做了,我想知道新劳动法下这个违约金还用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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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争议,你可以主张不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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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除了按上述规定约定违约金外,其它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应该为无效条款。你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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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是可以的,否则该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所以,你提出辞职,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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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纳的 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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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可以不继续履行,但是刚刚参加工作的第一次合约,建议你坚持完成, 对你的一生都会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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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08年前订立的违约金条款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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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缴纳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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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法律法规依据是: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324号)
只要没有宣告无效或因冲突而无效,以前的法律法规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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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