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5月1日在东莞市石龙镇购买了佳兆业 中央豪门一期的顶楼,合同中规定是2009年6月31日前交房,因当时买的是期房,所以并不知道房屋的结构,2009年1月份左右我和我的家人上去看了现房,我们都傻眼了,房子顶是斜坡的,当时我们就找了开发商理论过此事,但他们说本身设计就是这样的。因现还没有交房,也没有再找他们理论。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我们也有过这样的担心,但销售员说应该不会是斜坡的,且从购房合同来看合同中也只约定了房高是3米,所以我们就认为我的房子天花是平的,每个地方的高度都应该是3米, 也就是说是平顶的,(虽房高目前最低点都达到了3)。目前这种房形结构,一方面增加了装修费用,另一方面如隔阁楼的话,存在安全问题,请问各位专家,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跟开发商去谈,是不是开发商违约了。 ; ; ; 期待给予解答!谢谢! ; ;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