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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离了婚独自带着还有两个月满5岁女儿的母亲。离婚的时候我除了女儿就一无所有。离婚是协议写好他每个月付给孩子500(伍百元)生活费,学费和医疗费各自承担一半。离婚后我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可是我与他离婚快两年了,他只付了四个月孩子的生活费,学费每年1600(一千六百元)没有付过一分,孩子去年在儿童医院住院一周他也没有给过医疗费。我找他要过很多次可是他一直耍赖说没有,可我现在真的很困难,请问我该怎么样做才能让他负担起他该负担的责任?还有我们结婚以前给女儿买的有医疗保险和教育保险我想让他转给我可他一直不同意,请问我让他转给我合法吗?要走什么样的程序?我现在真的很困惑很无助请问我该怎么样做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很期待你的帮助!!!非常感谢!!!

民事相关
2009-08-08 21:56: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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