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妻子被别人威胁(那个人对我朋友的妻子说:如果不跟他走就杀了他丈夫.)
要我朋友的妻子跟他私奔,于是我朋友的妻子和那个人在外面同居了5天.
后来通过途径把我朋友的妻子追回来了.
过了3个月后我朋友把那个人妈妈的小吃摊反了(价值大概100元).那个人的妈妈追过来就打了我朋友2拳.我朋友反击了几拳,那个人的妈妈就叫来了救护车去了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共用了5000元(没造成轻伤),
请问这5000元全部要我朋友支付吗?
还有那个人犯的是什么罪.我朋友还可以去告他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